閱讀提示|湖南永州一對夫妻到法院鬧離婚,法官審理後判這對夫妻離婚,並對其共同財產債務進行分割:女方獲得房子、地皮等家庭財產;男方則獲得女兒的撫養權以及未還清的貸款等家庭債務和債權。
  而讓男方頗感離奇的是,判決生效後,審理法官隨後調任該院執行局,對判決中涉案財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,7個月後與女方登記結婚。
  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14日開庭重審了這起離奇的離婚案,將擇日宣判。
  【離婚宣判】女方得財產,男方得債務債權
  成森林與前妻楊晴的離婚,經歷兩次訴訟。
  第一次是2006年8月,楊晴向永州市冷水灘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。此次訴訟在一名時任女法官的主持調解下達成協議:楊晴從成森林處獲得18萬元現金補償;成森林獲得土地、房產及其他財產,同時承擔債權債務,女兒由成森林撫養。楊晴隨後撤訴,訴訟不了了之。
  兩年後,楊晴再次向冷水灘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一名周姓法官成為此案的主審法官。
  “這次審判結果,前妻幾乎得到了我的全部財產,而我獲得的是幾乎全部債務和女兒撫養權。”從判決書上看到,楊晴獲得的財產包括:位於永州市區繁華路段的一套面積為148平方米的房子、一塊面積為460.6平方米的土地;而成森林獲得的均為債務債權。此外,女兒的撫養權也給了成森林,楊晴則每月向女兒支付200元撫養費直到其成年。
  “對於這塊460.6平方米的土地,我曾向法院提出是我與他人共同所有,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,但法院沒有採納。”成森林不服這一判決結果,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。該院經終審,維持原判。
  【強制執行】男方向女方支付20萬
  “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後頭。”成森林一臉苦笑。
  成森林說,離婚案終審後不久,主審的周姓法官便調至冷水灘區人民法院執行局,並於2011年7月,對他採取強制執行措施,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萬。
  隨後,成森林竟然又收到了法院傳票。成森林說,由於當初具有爭議土地的合伙人申請訴訟保全,將已判給楊晴的那塊土地征收款48萬元進行了凍結,楊晴支付了合伙人26萬元後法院解凍。楊晴認為這是婚前共同債務,要求他支付相關款項的一半。
  【登記結婚】7個月後,女方與法官結婚
  就在訴訟過程中,成森林的朋友告訴他,楊晴與周姓法官已於2012年4月登記結婚了。
  “當時我真懷疑自己是聽錯了。”為慎重起見,成森林輾轉確認了此事。他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從民政系統查詢到的兩人登記結婚信息。
  而此案的判決結果,成森林再次敗訴。據他出示的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“終審判決書”顯示,法院判決成森林支付楊晴28750元,並支付楊晴已付給陳某(成森林合伙人)投資款的一半,即13萬元。
  【最新進展】法院成立調查組涉事法官已停職
  兩次敗訴後,不服氣的成森林通過各種途徑奔走投訴。最終,他將此案舉報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。
  7月14日,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對此案進行了重新審理,審理結果將擇日宣判。
  昨晚,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對此事進行了回應,稱該院已成立調查組徹查此事,涉事周姓法官已接受停職調查。(文中除成森林外,均為化名)Y
  據《三湘都市報》  (原標題:湖南一法官審理離婚案將財產判給女方後與其結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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